来源:市政府办 发表时间:2022-07-13 11:38
一、起草背景
当前,国家提出在“疫情要防住、发展要安全”的前提下,推动“经济要稳住”,要顶住经济下行压力。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扩大内需、全面促进消费的部署,开展广西33消费节,推出多项促消费措施,激发消费潜力。自治区“稳外贸扩开放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印发《2022年稳外贸促增长若干措施》,着力助企纾困,推动外贸企稳回升。各地市政府均在原有扶持基础上,以不同形式,陆续加大力度出台有关稳外贸、稳消费的措施办法。我市经济结构不断调整优化,以商贸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需要持续发力。但受大宗商品涨价、消费大环境变化等影响,我市外贸进出口外劲不足,在库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降幅较大,新增企业拉动力不足,外贸、内贸的各项指标面临着持续下行的压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措施》与自治区发改委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鸿运国际: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等精神,支持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恢复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稳住经济大盘的部署,打好防城港市“稳外贸扩开放”和“稳消费拓市场”攻坚战,全力以赴抓好我市外贸、内贸的稳增长工作,在借鉴自贸区、自治区商务厅及各地市的成功经验及相关办法基础上,制定出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8个方面、11项政策措施。
从支持扩大外边贸进出口增量、培育壮大商贸批发业发展、鼓励企业入库入统、支持企业持续稳定经营、支持零售业发展、扩大住宿餐饮营业发展、支持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入统、助推商贸主体复工复产等8大方面提出如对大宗商品进口增量,一般贸易出口增量、边境小额贸易出口增量进行奖励,企业入库入统奖励,企业稳定经营奖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10亿以上的商贸批发企业按经济贡献奖励,限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扩大主营业务收入上台阶分别奖励,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入统奖励,组织消费活动等11条细化措施,着力助企纾困,推动内外贸企稳回升。
三、政策执行期限
《若干措施》支持对象为防城港市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含大个体),按《统计法》及我市统计等相关部门要求履行法定义务。自印发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执行期间,涉及的扶持政策与防城港市本级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类同的,企业可按就高原则申请享受,但不重复享受,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相关文件链接:/swj/zcfg/202212/t20221213_289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