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高跷,踢足球——壮族高脚球

  高脚球,前名踢柚子,又称踩高跷踢足球,源于红水河流域的广西河池市南丹县吾隘乡那地一带,为那地一带壮族群众喜爱的一项传统体育活动。

历史起源

  据民间传说,那地州在南宋时西面营盘山上生有一株仙人柚子,传说是吃了柚子能长寿,时年中秋节令数以千计的男女青年争吃果子。那地州土司罗世念为平定人心,在第二年的中秋时节开展了踢柚子盛会,踢胜者多有奖励,后被定为柚子成熟时的中秋节进行比赛。

  近代逐步发展为踩着高跷踢,并用足球代替了柚子。参赛者踩在高跷上,无论奔跑、拼抢和触球都只能用踩着的高跷,整个比赛显得别开生面。

  每遇传统节日即进行比赛,沿袭至今。

赛事规则

  高脚球比赛场地与篮球场一样,两头设两个门,不设守门员。比赛时分为两队,每队10人,每人1副高脚排。

  比赛时,在场地中开球,双方队长争球,得球一方互相传递攻门,另一方拼命进行拦截抢球,同时可用高脚踢对方的高脚,双方可以互踢,谁被踢脚触地罚出场1分钟。

  两边大门前设有一个半圆形的保险圈,假设甲方踢球踢不进门内,球落在保险圈内,乙方不得进入圈内抢球,只能围住甲方队员猛踢其高脚,不能让甲方队员进入圈内踢球,甲方队员可以进圈内,这时双方互相对踢,如甲方1分钟内不能进圈击球,则判由乙方发中点球,比赛继续进行。

  踢高脚球与踢足球不同之处在于它是站在木高脚排上踢足球的,不是以脚触球而是以木脚踢球。

  进1次门记1分。赛时为40分钟,哪队进球多取胜。

  1985年,经那地文化站挖掘整理后定为高脚(高跷)球。

  高脚球比赛进球、拼抢、击球、传球等动作都比较惊险,最精彩的为双方全力对打。对打只能用高脚抽打,脚尖踢人和身子推人都为犯规,竞争激烈而又有趣味,很受青少年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