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体育文化—叉草球

  叉草球,赫哲语称“务洛克特乌力别乌尼”,是赫哲族人民在长期捕鱼的过程中,发明出的一种传统体育活动,主要流行于吉林、黑龙江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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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哲族世代以狩猎捕鱼为生,他们用渔叉捕鱼,用激达(一种木质的扎枪)狩猎,准确娴熟地使用渔叉和激达,是他们在生产实践中需要掌握的本领。故此,为了成为好的叉鱼、狩猎能手,赫哲族里的孩子们往往学着父辈们用渔叉叉鱼和用激达狩猎的模样,找来顺手的自然木杈或把木棍削尖,当作渔叉或激达,把随处都有的茅草扎成长条形草把充当猎物,在抛掷和争叉草把的游戏中,锻炼身体的灵活性和使用生产工具的准确性,由此形成了叉草球的雏形。叉草球运动有着很强的竞技性、娱乐性和渔猎生产的实用性,既是人们劳动闲暇之余作为休息、娱乐的游艺方式,又是青少年们强健体魄、锻炼机智、敏捷和提高渔猎生产技能的体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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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叉草球活动特色鲜明,历史悠久。在被誉为“赫哲族古代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伊玛堪《土如高》里描述说,有“额尔登、土如哈上、阿尔荪、阿尔木、苏颜等五位公子,每天来与贝子土如高一同玩耍,作叉草球之戏”。这是有关叉草球最早的记述,推算流传千百年的伊玛堪《土如高》讲述的年代,叉草球这项体育活动至少已有七八百年的历史。

  最初的叉草球比赛较为简单,通常是人数相当的两方,在较平缓的河滩或山坡上,相距二三十步互相抛叉草球。一方抛出草球,对方接叉, 叉住后回抛给对方,叉不住后退20步,对方前进20步,直至一方退到约定的地段,前进一方胜。

  叉草球比赛分为两队,每队上场3人,人手一把木叉,共用一个草球。比赛方法是一方抛球,对方接叉球,叉住草球回抛给对方,对方接叉,如此反复,叉不住草球即向后一场区后退,对方向前一场区推进,直至一方将草球掷落于对方决胜区,即为一局比赛结束,将球掷落于对方决胜区的队胜,比赛采用3局2胜或5局3胜制。

  叉草球一般在每年的春、夏、秋三季举行,特别是在赫哲族“鸟日贡”盛会上,参与者都会进行叉草球比赛,深得赫哲族青少年们的喜爱。1991年,叉草球被选为在广西南宁举办的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表演项目,有了简易的规则。2003年,叉草球作为表演项目又一次参加了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获得了表演一等奖。同时,规则上做了较大的改进。2007年,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叉草球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叉草球再次参加全国民运会的表演,并在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获得表演二等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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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继富主编.中国民间游戏总汇球类卷[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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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静冬等著.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研究[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1:197-198.

  王洋.赫哲族叉草球运动的起源及演变发展研究[J].武术研究,2018,(08): 120-121.

  编辑: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 刘梦洋